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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

新戶核卡60日內新增3筆一般消費,每筆達新臺幣666元(含)以上

<注意事項>

1. 新戶是指首次申辦臺灣企銀宮廟認同卡正卡,且核卡日前6個月未曾持有臺灣企銀信用卡正卡者。

2. 贈品兌換方式:臺灣企銀於每月月底統計符合首刷禮兌換資格,並於次月25日將抵用金序號及兌換方式以簡訊方式通知客戶。

3. 一般消費係指排除:核定稅額及罰款(如:房屋稅、地價稅、營業稅、綜所稅、汽機車燃料稅、交通違規罰款等)、信用卡買基金、悠遊卡/一卡通自動加值金、年費、掛失、信用卡預借現金金額、信用卡各項手續費、信用卡各項利息、退貨交易、爭議款、違約金、代繳公用事業費(如中華電信費、台電電費、台北市水費、台灣省水費等)、學雜費、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繳納之各項費用【如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、財金公司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(如醫療費、電信費、有線電視費用等)、E政府服務平台、i繳費網站/APP、醫指付APP、eBill全國繳費網等】、境外投資交易平臺(如eToro或類似平臺)交易款項、臺灣企銀分期付款每期入帳之款項、臺灣企銀零利率分期付款之消費、帳務調整金額,及其他於臺灣企銀官網公告之排除項目等。

4. 分期付款交易依活動期間內以請款入帳之分期金額計算,正、附卡合併歸戶計算刷卡金額,贈品限正卡人領取。

5. 信用卡一般消費須於核卡後60日內完成刷卡交易並入帳始計算。

6. 「人生地圖LIFEMAP」宮廟服務抵用金500元僅限於麥睿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「人生地圖LIFEMAP」網站兌換,恕不接受找零/折現或其他兌換/抵用方式。

7. 於活動期間正、附卡遭強制停用、申請停用、掛失不補發、逾期繳款、到期不續卡或取消交易者,臺灣企銀得取消其兌獎資格。

8. 臺灣企銀保有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,及解釋本活動相關事宜之權利,其他相關事宜,悉公布於臺灣企銀網站(https://www.tbb.com.tw)並依其相關規定辦理。